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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07(06)年表演系对四川招生的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专业和文化分数线、招生人数、学费是多少
参考链接:
2006年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表演专业招生人数为20人,文理兼收,四年本科、面向全国招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学费:10000元/年
一、报考条件
1 、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 身体健康。
④ 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
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③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身高:男,一般不低于 1.75米,女,一般不低于 1.65米。
②
摄影、摄影(电视摄影方向)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 1.70米以上,女,身高 1.65米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 4.8以上,无平足。
二、报考规定
1.报名形式
①网上报名。可在指定日期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
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所设的考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②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所设的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报名登记表》填写
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按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带到考点交验确认;现场报名的考生可提前从简章上复印报名表(A4纸)填写,亦可现场领取、现场填写。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及方向 。高考后录取时以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按志愿顺序录取。如报考1个专业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报考2个专业填写一式三份报名表,报考3个专业填写一式四份报名表。各份报名表内容要完全一致。
3.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要认真选择所报专业志愿,办理完报名手续后 一律不允许修改或增减志愿 。
4.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①身份证(或户口本);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报考证或学生证。
②《报名登记表》。
③照片。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报考1个专业4张,报考2个专业6张,报考3个专业8张。
5.报名考试费收取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三试报名考试费80元。初试合格者,办理复试手续。其中,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动画、
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初试、复试合并考试,一次性收取每人每专业报名考试费180元。
6.准考证发放
考生交验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专业考试。
7.考点选择
为方便考生,学校设京外考点:哈尔滨、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广州(部分专业)和北京、南京考点,在春节前后两个不同的时间段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每个考生最多可通过三个专业。
三、报名地点:
成都
具体地址:
教育宾馆
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清江路口)
乘车路线:
成都火车站乘27路公共汽车,
中医学院路口下车即到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28) 87761739 报名:
2006年1月14、15日(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报名的同时,考试工作开始)
考试:
2006年1月16日——23日
四、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哈尔滨、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广州(部分专业)
初试时间:06 年 1月 16日 - 18日
初试合格名单张榜时间:06 年 1月 19日 上午 9: 00
复试时间: 06 年 1月 19日 下午-—— 23日
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06 年 1月 21日 上午 9: 00- 11: 00
注:
1.报考戏剧影视
美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的考生报名的同时,考试工作开始。
2.文化基础知识 笔试(语文、数学、英语)—— 报考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导演、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动画(
游戏设计方向)、 媒体创意、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剧译制方向)、
数字媒体艺术、
文化产业管理 等 13个专业的考生, 参加 此项考试;
只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音乐学、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 等 7 专业, 而不兼报其它 13专业的考生, 不参加 此项考试。
五、专业介绍
表演
本专业面向文艺演出团体、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全国各级电视台,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修养、优良的文学艺术素质、扎实的电影电视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创造能力,能够从事话剧、影视剧表演和电视文艺、综合类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六、专业考试内容
06 表演
初试
① 自我介绍; ②朗诵(背诵文学作品,可自选,限时 3分钟);③声乐(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二试
表演(命题、多人小品练习)
三试
三试地点在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 1号),时间与北京考点三试时间相同,具体时间由影视艺术学院通知。
①朗诵(背诵文学作品,可自选,限时 3分钟); ② 声乐(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③形体(舞蹈、体操、武术等;服装、伴奏自备);④表演(命题、单、双人小品练习);⑤艺术特长展示;⑥回答考官提问
七、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从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 录取专业时,专业志愿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3、 以下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即: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媒体创意、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剧译制方向)、动画(游戏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等13个专业及方向,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文科类考生及动画(游戏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也要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专业成绩全国前10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在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适当降低分数录取。其余12个专业,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优先录取。
4、以下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即: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学、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 等 7个专业 3/4的招生计划,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的 1/4招生计划,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 1∶ 1。
5、 2006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6、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相关说明
(一)专业复试结果将于 2006年 3月下旬以信函形式通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专业考试合格证回执要求的内容及时间,将回执寄回我校招生办。
(三)有条件上网的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 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
及时补填如下信息:
1 、高考考生号: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报送合格名单及录取时用,一般为 14位,但有些省份用其它名称的号码,请按网上的提示填写;
2.高考成绩出来后请及时填写本人各科成绩,学校汇总后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高考成绩进行核对;
3. 补填其它信息。
(四)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给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五)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试读一年的制度。被录取的学生试读期满且德、智、体三方面均合格者,正式办理学籍手续转入二年级学习;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六)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七)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咨询电话:010-65779566。
(八)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九)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50%;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每人每月50—150元的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本科生,入学第一年实行特困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个月发放,从第二年起实行特困生达标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个月发放。学生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咨询电话
影视艺术学院:010-65779394 010-65783367 010-65779204
十、郑重说明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好处费、赞助费;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以及收取好处费、赞助费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 010) 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十一、招生简章下载
/WSM/attechment/jianzhang/jianzhang.doc

舞蹈专业大学排名是什么?
舞蹈大学排行榜分数线:
2023全国(研究型)舞蹈学专业大学排行榜前三名:北京舞蹈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古典舞专业录取分数线:263分;芭蕾舞专业录取分数线:263分;音乐剧专业录取分数线:263分。天津体育学院舞蹈学(中国舞)79.0分,舞蹈学(国际标准舞)79.3分,舞蹈学(啦啦操)79.5分。北京师范大学舞蹈类高考录取分数线,在550分以上。
魔幻网
舞蹈学专业就业前景
舞蹈学主要研究舞蹈理论、舞蹈历史、舞蹈鉴赏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各种舞蹈的技术训练,在艺术院校、艺术团体、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单位进行舞蹈的教学和指导等。常见的舞蹈有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拉丁舞、华尔兹、探戈等。
舞蹈学专业就业前景广泛,可在艺术类院校、教育机构从事舞蹈教学、舞蹈指导等工作,也可在文艺团体从事舞蹈演员等工作。
舞蹈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可在文艺演出团体、少年宫、文化宫、群艺馆、艺术院校、中小学、大众事业单位宣传机构从事舞蹈教师、舞蹈指导、艺术体操教练、舞蹈演员等工作。

理科生选健美操为专业考大学可以去哪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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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健美操为专业,可以考的一本大学有:山东师范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山东师范学院招生录取 :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
)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7个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武汉体育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康复、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模特表演方向)、表演(武术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视觉传达设计、
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
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
应用心理学(运动
心理学方向)、
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特殊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康复治疗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4年总招生计划272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
第五条:收费严格按照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收的24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
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
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
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
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原则。
4.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体育类、艺术类只要求必测科目不低于C级。
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
6. 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
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8.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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